1.如果出現您急需解決刑事案件方面的法律問題,向律師詢問初步的法律意見,對您來說會更有保障,因為越早諮詢得到正確的法律意見,對於您的答辯或策略會更加有利,後續也可以預約與律師進行來所現場法律諮詢。
2.由於平日來電進行法律諮詢者眾多,故每一位當事人我們至多僅能提供初次15分鐘的諮詢時間。我們對此所造成您的不便表示歉意,但也非常感謝您的理解與合作。
電話諮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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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晚上6點 |
聯絡電話 | (02)8369-5898 |
LINE諮詢時間 | 任何時間皆可來訊 |
ID/帳號 | @legalpro |
來所諮詢時間 | 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晚上6點 |
預約方式 | 我們事務所的來所法律諮詢服務是採「預約制」,所以都必須事前先透過電話或LINE預約 |
諮詢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一段80號12樓 |
首先可透過電話、LINE、電子郵件等方式與我們進行聯絡,我們將立刻著手安排面談,如果被告或嫌疑人已經被逮捕了,我們也會立刻著手安排律師立即前往與該被告或嫌疑人見面(會面)。
若被告或嫌疑人並未被直接逮捕,我們將儘快與被告或嫌疑人約時間面談,並根據案情及今後應有的周全對策進行詳細的討論。
如果被告或嫌疑人已經被逮捕了,即便被告或嫌疑人不能與家屬見面,但如果是律師的話,就沒有這樣的限制。
律師在接到被告、嫌疑人或是其家屬的來電之後,會立即前往與該被逮捕的被告或嫌疑人見面(會面)。律師將在當天或是隔天與家屬碰面諮詢,討論之後的發展與事件大致的情況。
在我們與被告或嫌疑人見面之後,如果有考慮委託我們案件後續偵查或審判程序的辯護,律師將會進一步再與被告或嫌疑人詳細說明委任律師辯護之收費標準及將來的按進進行流程與辯護策略,讓客戶能夠有一定的安心感與信任感。
您也可以在諮詢律師的法律意見之後,回去再好好的想一下,日後再與我們聯絡,並約定時間再次前往事務所簽屬委任契約或文件。
辯護律師在接受委任之後,會陪同嫌疑人或被告至警察局或地檢署等偵查機關做筆錄或開庭,另外也會協助提出對嫌疑人或被告有利的答辯,以期獲得檢察官的不起訴或其他有利被告的處分。
如果是已經被檢察官起訴之後才委任的話,那麼律師於接受委任之後也會先去法院閱卷,後續並與被告詳細討論相關卷宗內容,並協助研擬答辯策略及撰寫答辯的書狀,另外也會陪同被告進行後續的審判開庭程序,並在開庭時盡力為被告為有利的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