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可透過電話、LINE、電子郵件等方式與我們進行聯絡,我們將立刻著手安排面談,如果被告或嫌疑人已經被逮捕了,我們也會立刻著手安排律師立即前往與該被告或嫌疑人見面(會面)。
若被告或嫌疑人並未被直接逮捕,我們將儘快與被告或嫌疑人約時間面談,並根據案情及今後應有的周全對策進行詳細的討論。
如果被告或嫌疑人已經被逮捕了,即便被告或嫌疑人不能與家屬見面,但如果是律師的話,就沒有這樣的限制。
律師在接到被告、嫌疑人或是其家屬的來電之後,會立即前往與該被逮捕的被告或嫌疑人見面(會面)。律師將在當天或是隔天與家屬碰面諮詢,討論之後的發展與事件大致的情況。
在我們與被告或嫌疑人見面之後,如果有考慮委託我們案件後續偵查或審判程序的辯護,律師將會進一步再與被告或嫌疑人詳細說明委任律師辯護之收費標準及將來的按進進行流程與辯護策略,讓客戶能夠有一定的安心感與信任感。
您也可以在諮詢律師的法律意見之後,回去再好好的想一下,日後再與我們聯絡,並約定時間再次前往事務所簽屬委任契約或文件。
辯護律師在接受委任之後,會陪同嫌疑人或被告至警察局或地檢署等偵查機關做筆錄或開庭,另外也會協助提出對嫌疑人或被告有利的答辯,以期獲得檢察官的不起訴或其他有利被告的處分。
如果是已經被檢察官起訴之後才委任的話,那麼律師於接受委任之後也會先去法院閱卷,後續並與被告詳細討論相關卷宗內容,並協助研擬答辯策略及撰寫答辯的書狀,另外也會陪同被告進行後續的審判開庭程序,並在開庭時盡力為被告為有利的辯護。